警卫学

[专业代码:0306Z3]

专业介绍

警卫学是一门研究警卫活动的现象、特点、规律和对策的综合性应用科学,是公安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。它注意总结中国警卫工作的历史经验,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警卫工作的实践经验,广泛地应用政治学、法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、公安学等学科的知识进行研究。警卫学以警卫工作为研究对象,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警卫工作的基本原理;警卫工作的基本措施和手段;各种敌对势力、敌对分子的阴谋暗害活动及治安、责任和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及规律,探索不同地区和场所的特点以及警卫对象的活动意图和目的;警卫机构及警卫队伍;警卫工作的历史及现状。

培养目标

警卫学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警卫部队从事党和国家领导人、来访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安全警卫工作,以及执勤训练、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
通过学习,将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能力:

1、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;

2、熟悉警卫工作的政策法规;

3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、管理和协调能力;

4、掌握一门外语,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及相关外文书刊和资料,具有一定的外语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;

5、能处理一般涉外业务。

报考条件

(1)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  (2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
 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(2013年11月14日)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。

  (3)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,经过两年(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,下同)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(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)的人员,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

  (4)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(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)应届本科毕业生,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

  (5)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。

  (6)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。

  注: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。

就业前程

警卫学专业毕业生能在公安、检察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、刑事执法工作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。

就业方向

警卫学专业毕业生能在公安、检察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、刑事执法工作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。

开设院校
  • 全部
  • 北京 1
  • 河北 1
推荐院校所属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法学 公安学 警卫学
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法学 公安学 警卫学